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桂办发〔2022〕1158号),现面向我校,推荐“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人选,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全职在我区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或技术开发、应用和推广工作,以及各领域具有突出技术技能专长并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二)推荐人选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推荐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1项以上(含1项,下同)国家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的完成人;或是2项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排名第一的完成人。
2.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4项以上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实施或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发明人或设计人。
3.获得2项以上国家级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部) 级一等优秀设计奖,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
4.在国家级或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4篇以上基础科学或7篇以上应用科学方面的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以上专著(不含合著或编著),且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5.领衔完成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解决重大疑难技术、理论问题,在科技推广服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或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2次以上。
6.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7.领办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积极推动企业技术革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金融创新、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力推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
8.在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医疗领域有突出成就,在国内外有较高声誉。
二、推荐名额
第十批自治区优秀专家共50名,科技创新人才、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技能人才总体上按照7:2:1左右的比例把握。
全区各相关单位推荐不超过290人,其中全区各高等学校、自治区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推荐不超过204人,教育厅从204人中推荐不超过150人至自治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校推荐不超过6人。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门)推荐、学校综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申报人向所在二级学院(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报《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表》。
(二)二级学院(部门)对符合条件申报人的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评估,严把申报人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经所在二级学院(部门)研究通过后,形成推荐报告报送学校人才办。
(三)学校人才办复核二级学院(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就推荐人选现实表现征询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部门意见后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推荐人选材料至自治区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下述材料均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学校人才办。
(一)电子版材料
1.申报人Word版《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表》
2.申报人PDF版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中,在国家级或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的代表论文和公开出版专著只需进行列表说明,不需复印全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荣誉或发明专利,附上相应证书复印件即可。
3.Word版《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
4.Word版+带有公章的PDF版二级学院(部门)推荐报告
电子版材料以“部门名称+自治区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命名,发送至学校人才办邮箱gyrcb@glmc.edu.cn 。
(二)纸质版材料
1.带有公章的学院(部门)推荐报告一份
2.《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表》+证明材料,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二级学院(部门)负责核准证明材料原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与原件相符”后盖部门公章。
3.《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
纸质版材料递交到临桂校区明德楼409室。
五、其它事项
各二级学院(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优秀专家推荐工作,评选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坚持德才兼备,针对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实行差异化的评价标准,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的评价导向,面向教学、科研、生产、医疗和服务一线,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
疫情期间,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如有不便开展之处,请联系学校人才办。联系人:宋晓峰,联系电话 5891136。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2.《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表》
3.《第十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
4.推荐报告(模板)
桂林医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版权所有:桂林医学院人事处、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