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支持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人才办〔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2023 年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支持对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项目及遴选数量
(一)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全区遴选支持7 人左右。
(二)八桂学者项目(第六批),全区遴选支持50 人左右。
(三)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第九批),全区遴选支持30 人左右。
(四)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全区遴选支持200 人左右。
(五)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第九批),全区遴选支持8 个左右。
二、遴选对象
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八桂学者项目、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为个人项目,面向全区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遴选,以个人名义申报。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为团队项目,面向全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开发区)的创新团队遴选,以单位、园区(开发区)名义申报。
个人项目申报人须全职在我校工作,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遴选对象。
三、申报评审平台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八桂学者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和“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的申报评审工作。
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八桂学者项目”(科技创新类)和“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科技创新类)的申报评审工作。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和“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
四、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
申报人认真填写《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准备有关附件材料,由我校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和传播)。
(二)形式审查
平台单位分别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未通过或需要补充材料的,按报送渠道反馈申报人。
(三)专家评审
平台单位分别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按照遴选数量1:1.2 的比例确定支持对象初步名单。
(四)综合评审
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建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支持对象初步名单进行综合评审,提出支持对象建议名单。
(五)审定印发
支持对象建议名单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五、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支持对象遴选工作,广泛宣传发动,严格把握标准条件,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人的质量和材料的真实性。
(二)个人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1 个项目。
(三)凡连续两次申报同一个项目未入选的,停止一次申报资格。
(四)避免重复戴“帽子”和逆向申报,自治区有关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再申报同层次及更低层次其他人才项目,国家有关重大人才项目杰出、领军、青年各层次项目入选者不得再申报自治区同层次及更低层次项目(具体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
(五)项目申报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申报人《申报书》两份。
2.相关附件材料一份,一般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明(证书)、工作合同、科研成果(发表的主要论文、出版的主要著作、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定原件,并盖公章确认)。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报书》分开装订成册。
3.自治区各有关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人选汇总表一份(按照人才项目统计汇总)。
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于2023年1月13日前按有关渠道报送上述材料及电子版(《申报书》采用word 格式,申报人选汇总表采用 Excel 格式,附件材料扫描成 PDF 格式)。
将电子版以“二级学院(部门)名称+申报**项目”命名,打包发送至学校人才办邮箱:gyrcb@glm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人才办。联系人:李鸿文,联系电话:5891136。
附件:
1.广西杰出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2.八桂学者项目(第六批)申报指南
3.自治区特聘专家项目(第九批)申报指南
4.八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
5.广西人才小高地项目(第九批)申报指南
6.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个人项目)
7.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重大人才项目申报书(团队项目
8.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个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9.2023年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团队项目)申报汇总表
桂林医学院人才办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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