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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管理
关于评选桂林医学院2020-2021学年度优秀教研室、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21-07-12 来源:人事处 作者:师资科 最后编辑:师资科

校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桂林医学院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大力宣传教师中的优秀典型,讲好新时代教师故事,以榜样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评选我校2020-2021学年度优秀教研室、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2020-2021学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教研室、教师和从事实验技术、教学管理、行政管理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研室评选条件

1.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重教爱教。

2.能充分调动全教研室同志的积极性,发挥教研室的集体作用,团结协作,开拓创新。

3.出色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档案齐全,2020-2021学年度无教学事故或差错发生。学生对全体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

4.师资培训工作成绩显著。对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有计划、有措施,并落到实处,在提高教师政治和业务素质、造就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5.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科学研究工作,科研促进教学成效明显。2020-2021学年度教研室教学人员获得厅级以上(含厅级)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情况、厅级以上(含厅级)纵向立项在研研究课题人均数、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人均数等均作为重要评选条件之一。

6.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实验室管理规范,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注重实践教学内容更新,在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7.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评选:

①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各项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成效突出;

②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实践、承担国家等级考试监考任务。

③2020-2021学年度全校性教学检查或其他检查中成绩较好。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履行育人职责,关心学生成长,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学风、师德师风方面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信守学术道德规范。

3.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综合评价优秀(教务处、教育评价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供依据)。2020-2021学年度无教学事故或差错。

4.积极参加专业和课程建设,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学研究与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2020-2021学年度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有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著。

5.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不参与优秀教师评选。

6.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评选:

①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积极承担国家等级考试监考任务的一线教师;

②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实践;

③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

④2020-2021学年度获得厅级以上(含厅级)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者,有纵向立项资助的厅级以上(含厅级)在研课题者(含课题参与者);

7.2020-2021学年无被学校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教学管理人员、实验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正确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作风踏实,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勤俭廉洁,模范履行工作职责。

2.坚持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业务精通,服务态度端正,工作效率高。

3.开拓创新,不断改进教学管理措施,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研究,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2020-2021学年无被学校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

三、评选方法

(一)校直各部门、各单位组织本部门按要求进行初评,对优秀教研室、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审表及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评选。

(二)将初评结果在本部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部门、各单位向人事处报送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

(三)人事处组织审核,汇总公示(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发文表彰。

四、评选名额

(一)优秀教研室按各二级学院(系、部)教研室数的10%评选。

(二)优秀教师评选名额按各二级学院(系、部)2020-2021学年度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人数的10%进行评选。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按各部门管理人员总数的10%进行评选。

(四)具体评选名额详见附件1。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得表彰者进行奖励。

(一)对评选出的优秀教研室,由学校授予“桂林医学院优秀教研室”称号,颁发荣誉奖牌和2000元奖金。

(二)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由学校授予“桂林医学院优秀教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500元奖金。

(三)对评选出的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学校授予“桂林医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500元奖金。

(四)获奖者事迹载入个人档案,作为晋级、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同等条件下,对获奖人员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国家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六、时间安排

(一)2021年7月12日~7月16日为各部门评选、公示、整理材料阶段。

(二)2021年7月17日~7月31日为学校资格审查、材料复核和初审、评选、公示、发文表彰阶段。

(三)请各部门于2021年7月16日下班前将评选结果、评审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交到人事处办公室(明德楼415室),并将电子文档发至shizike@glmc.edu.cn联系人:周燕、梁燕,联系电话:2538119。(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上交材料时间可适当延长到7月20日)


附件:1.各部门、各单位评优名额一览表

      2.桂林医学院2020-2021学年度优秀教研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审表


                         桂林医学院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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