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桂人社函〔2022〕173号,附件1),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已完成岗位设置且聘用至我校主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属于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1.2022年7月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推荐对象没有通过往年资格审查或专家评议,且与申报条件相关的资格没有变化的;
4.所在单位设置了二级岗位,但二级岗位没有空缺的;
5.其他不适合晋升岗位(职务)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6号,附件2)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2号,附件3)相关要求。
(三)时间要求
1.申报人员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聘用到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执行正高职务工资之月起算,截止到2022年12月;
2.申报人员的业绩、项目成果、奖项等获得时间截止计算到个人提交申报材料当日。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一)申报原则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定期申报、集中核准的办法。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申报二级岗位应由个人提出申请。个人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符合申报竞聘条件。申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附件4);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5);
(3)符合申报条件的业绩、项目成果、获奖证书、职称证书、聘文、现聘岗位等级登记表或工资表(可到人事处开具)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要求按《桂林医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材料目录》(附件6)顺序放置在一个word或PDF文档中,纸质版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2.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评议,对评议结果为合格的申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经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确认后,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学校人事部门。
3.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和材料复审、审核评议、结果公示、研究聘用、办理岗位认定。
三、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部门)于8月19日前,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5)和按《桂林医学院2022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材料目录》(附件6)整理的详细证明材料、推荐单位(部门)审议推荐意见等纸质版(一式七份)材料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明德楼415室)。电子版发送到师资科邮箱shizike@glmc.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周 燕
联系电话:0773-2538119 18077774911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173号)
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重新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6号)
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2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
6. 桂林医学院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材料目录
人事处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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