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5届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及评选 桂林医学院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研工部 时间:2025-03-23
各培养单位、各毕业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5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5届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及桂林医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一)名额分配
按班级总人数的5%评选,候选人数达不到1人的,先按1人上报,最终由学校择优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培养单位 |
班级名称 |
班级人数 |
评选人数 |
临床医学院 |
2022级医学技术学硕班 |
19 |
9 |
2022级临床专硕1班 |
116 |
||
2022级临床学硕1班 |
37 |
||
临桂临床医学院 |
2022级临床专硕2班 |
41 |
3 |
2022级临床学硕2班 |
9 |
||
校外培养单位 |
2022级临床专硕学硕3班 |
56 |
3 |
基础医学院 |
2022级基础学硕班 |
48 |
2 |
药学院 |
2022级药学专硕班 |
80 |
5 |
2022级药学学硕班 |
27 |
||
公共卫生学院 |
2022级公卫专硕班 |
58 |
4 |
2022级公卫学硕班 |
15 |
||
智能医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
2022级生物医学工程学硕班 |
15 |
1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2022级公共管理专硕班 |
19 |
1 |
口腔医学院 |
2022级口腔专硕班 |
35 |
2 |
(二)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开展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文明生活习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或学业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30%。单科成绩不低于培养单位规定的合格分数,无重修记录。
3.参评对象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评研究生至少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以桂林医学院或桂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以接收函为准。
(2)参评研究生在校风学风、医德医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获得良好社会效应,其先进事迹受到主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由各培养单位依据研究生在临床一线的表现进行推荐。
4.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备良好心理素质和文明生活习惯。
5.在校期间必须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十佳研究生”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6.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三、区优秀毕业生推荐条件
1.自治区优秀毕业生推荐7名。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推荐条件详看《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的“认定条件”,原则上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择优推荐。
2.请各培养单位、各毕业班级按照比例和条件认真组织评选校优秀毕业生,并在校优基础上推荐区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上报研工部。其中临床医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其余学院各推荐1名候选人,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择优上报教育厅。
3.优先条件,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在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体育竞赛、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2)在已举办的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中,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金奖或国家级铜奖以上的学生。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全国或广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以下地区、边远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毕业生。
(4)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四、材料上报要求
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填写《 2025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附件1),《2025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校级优秀毕业生填写《2025届桂林医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附件3)、《2025届桂林医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一式2份)。评选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 3月24日上午下班之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以上纸质版附件及评选支撑材料交至临桂校区明德楼324办公室,同时将附件电子版发送到ygb@glmc.edu.cn.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已获得全区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该称号等相关情况的,须撤销其荣誉称号。学校按规定程序报请撤销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附件:
1.2025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2.2025届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2025届桂林医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
4.2025届桂林医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