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平稳安全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总指挥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下设研究生复试录取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处理复试工作期间各项应急工作。组长由研究生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校纪委、疫情防控、宣传部、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人员、各招生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突发事件处置。
二、工作流程
(一)研究生学院拟制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研究下达招生招标,召开工作会议,组织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培训;各招生学院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准备网络远程复试场所,开展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等复试前各项准备,学校相关单位做好指导保障工作。
(二)各招生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解决处理复试准备中的各类问题,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按计划开展。复试工作开始前仍不能解决的,逐级上报至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决,或研究推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过程中的突发问题,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要及时协调解决,无法解决的,逐级上报至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应急处置
(一)各招生学院要组建备用复试专家队伍,配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前或复试过程中突发不能参加复试的,立即补齐复试小组成员,保障复试正常进行。
(二)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要落实好疫情防控规定。复试场所要准备免洗洗手液、体温枪,人员入场后间隔1米以上分散就坐,全程佩戴口罩。复试过程中有复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暂停工作,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处理。
(三)各招生学院提前做好远程网络复试场地布置和在线复试模拟演练工作,确保所有设备工作正常,所有复试工作人员懂流程、会操作。要组织考生逐一进行在线复试模拟演练,确保考生场所、设备、着装等符合要求。对未能参加演练的考生,要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并做好记录。
(四)复试开始前做好设备、供电、网络、软件运行等检查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建立信息中心值班安排,解决随时可能出现的网络问题,如果发生大面积网络问题,考虑使用备用网络(如手机网络热点等);落实信息软硬件技术支持人员全程保障,解决可能出现的设备软硬件问题;协调后勤处提供电力保障,准备好备用电源。如果本地设备、网络、软件发生故障超过15分钟仍不能解决时,考虑推迟复试工作,并将安排通知相关考生。
(五)建立考生候考办法,确保考生按时有序参考。发生考生未能按时进入在线复试系统时,专门人员立即与考生取得联系,及时开始考试,如果3分钟内仍不能复试的,可先安排下一位考生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因突发问题导致考试中断的,如果3分钟内能够恢复的,更换考试题目继续复试,3分钟内不能恢复的,安排该考生延后或改期复试。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技术兜底保障。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无法通过屏幕共享看到试题的,要提前准备打印好的纸质版试题。
(六)加强诚信教育,防止考试作弊。复试前提前告知考生诚信考试要求,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中认真落实“两识别”,“四比对”工作,防止作弊行为发生。在复试过程中发生疑似作弊行为的,先正常完成复试工作,然后对复试程序进行核查,确认存在作弊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各招生学院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传播复试内容,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在复试过程中发现试题有可能泄漏的,应立即启用备用试题,对泄题问题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
四、舆情处置
(一)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针对招生学院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投诉或举报,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二)对涉嫌重大招生违纪违法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调查认为需要取消考生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的,应及时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宣传部对媒体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对发生影响范围较大,可能或已经对学校形象声誉产生负面和消极影响的报道或言论,及时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媒体舆情处置信息对外发布。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监督与巡查。各招生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责任主体。在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各招生学院要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录取过程、招生计划执行、复试督查自查、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巡查,如发现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招生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各招生学院要对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二)责任追究。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信息公布与复议。在复试录取阶段,复试工作办法、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等将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和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对考生和社会质疑,要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考生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
申诉电话:0773-5898939(研究生学院招生办电话)、0773-5895235(校纪委电话)。未尽事宜按学校应急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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