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 编辑:国有资产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5-06
经研究决定,拟对科学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中心教学用实验鼠一批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科学实验中心实验动物中心教学用实验鼠
二、项目编号
gzc-20230426
三、供货地点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四、采购内容
1、竞标报价超过招标预算上限控制单价的,竞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具体采购数量可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变动而适当增减,以最终实际产生的数量为准。
五、竞标人商务要求
(一)竞标人应有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科技部颁发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国家标准《GB14922.1-2001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GB14922.2-2011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等文件的要求,竞标人必须持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每年年检合格,信誉度高,服务好,具有动物质量保障体系和动物技术支撑的公司。动物要求健康、无残缺、无畸形、未进行过实验、外观整洁,重量符合实验用标准要求。
六、截标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截标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年5月16日上午10时。竞标人可以到校递交竞标文件,也可以用顺丰邮寄竞标文件。到校递交竞标文件的竞标人应提前了解我校《预约入校申请》(从官网网上服务大厅进入)的要求,以免贻误递交竞标文件。
(二)截标、开标地点
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明德楼315室(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
(三)要求
1、本次采购不设报名环节。参与本项目的竞标人视为接受本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有内容。
2、竞标供应商应于2023年5月16日上午10时前将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表并加盖公章、服务承诺并加盖公章等内容依次装订成册的竞标文件(竞标文件格式自拟),密封后交到桂林医学院临桂校区明德楼315室,封面应标明竞标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不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出十五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5、无正当理由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的,将被取消参加学校往后三年所有相关项目的采购竞标资格。
七、评审办法
完全响应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竞标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八、其他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773-3662950。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明德楼315室
附件:1.桂林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动物中心教学用实验鼠报价表
2.桂林医学院科学实验中心动物中心教学用实验鼠采购合同
桂林医学院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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