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 编辑:国有资产管理处
- 发布时间:2023-04-06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召开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的通知》,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高等教育司定于2023年4月7日以线上形式组织召开“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启动暨培训会”,我校设视频培训分会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4月7日(星期五)9:00-12:00
二、会议地点
临桂校区明德楼101多功能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校领导;
(二)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保卫处、科技处、财务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三)各二级学院(系/部)、科学实验中心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
(四)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五)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实验室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
(六)各二级单位自建科研实验室负责人;
(七)各二级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正、副主任、教师;
(八)没有教学任务的实验教学老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本次培训会议需向教育厅办公室上报参会人员名单,并列入学校实验室安全年度培训计划,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会。
四、其他
(一)请各部门于4月6日16点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马海林老师处,联系电话:0773-5895002;
(二)国资处将对参会人员进行考勤登记,请参会人员会议开始前10分钟入场签到就座。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