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校小额基建工程、小额修缮工程施工队伍合同已到期,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为做好新一轮小额基建工程施工单位、小额修缮工程施工单位、工程服务单位的选定以及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结合实际,拟定以下方案:
一、实施步骤
(一)由国资处起草方案,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经学校院长办公会同意后实施。
(二)由国资处委托招标代理公司,编制采购文件,征求财务、审计、后勤及基建等部门意见后,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小额基建工程、小额修缮工程入围施工单位。
二、招标采购内容
采购限额小于60万元的小额基建工程、小额修缮工程施工单位。
三、报名条件
(一)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或桂林市公布的定点单位中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 公布定点单位的文件为: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的通知》(桂财采〔2021〕18号)。
2、《关于2018—2019年度桂林市本级小额工程定点采购的通知》(市财采〔2017〕19号)。
3、《关于增补桂林市本级房屋建筑及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定点采购施工单位的通知》(市财采〔2019〕4号)。
(二)对公司地址在桂林市的给予一定加分。
(三)报名单位在我校没有第八条第(三)款行为。
四、入围施工队伍适用的采购限额
采购限额小于6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安装、维修、装修或市政工程项目。
五、竞争报价
(一)在参与确定入围施工单位竞标环节时,无实质性工程量清单,应标时需认同学校审计部门编印的《桂林医学院零星工程项目全费用清单》,暂采用按工程结算总造价优惠率的方式报价(优惠率≥5%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其中价格分按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分。
(二)确定为入围施工单位后,在选择具体项目施工单位时,需再次进行密封竞价,所报优惠率应比本单位入围时确定的中标优惠率更优惠或持平。
六、结算方式
结算时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量,单价优先采用《桂林医学院零星工程项目全费用清单》单价计价,无法采用《桂林医学院零星工程项目全费用清单》计价的,套用广西现行预算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计价,按以上计价方式汇总的工程总价扣除中标结算优惠部分后为工程实际结算总价;无定额套用的,甲乙双方市场询价,询价部分按实际询价结算,不再扣除中标结算优惠部分。
七、合同期限
确定入围并签订合同,合同期限至2022年12月底止。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合同期限。
八、入围数量及动态管理
(一)由评委根据采购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参与投标的竞标单位进行评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入围单位名单。
(二)取前10名入围,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各自入围5家,分别签订合同,其中入围后勤管理处的施工单位,在竞标环节要求承诺至少派驻2人常驻学校负责水电、物业维修。
(三)加强对入围施工单位的动态管理,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归口管理部门召集国资、财务、审计等部门集体商议,取消中标入围资格:
1、因工程质量问题被校内有关部门投诉并经核实属实;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施工质量差,服务不到位,供假冒低劣商品的;
4、不服从归口业务部门管理,对学校管理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有威胁等言行的;
5、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到学校上访闹事;
6、推迟或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或消极怠工,影响工程正常交付的;
7、多次拒绝参与学校密封竞价,影响项目竞价工作正常开展的;
8、与其他入围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9、其他不宜继续在学校施工的情形。
(四)被取消中标入围资格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的,依次从后面名次中标候选人递补相应数量施工单位入围并签订合同。
九、具体项目施工单位选择
(一)采购限额<2万元的,由项目归口实施部门在本部门内集体讨论选择施工单位。
(二)2万元≤采购限额<20万元的,由项目归口实施部门,按学校现有管理规定,完成立项、采购审批等流程后,通知与本部门签定合同的所有入围施工单位进行密封竞价,同时邀请国资处、财务处等部门各派代表参加评选,书面记录评选情况,参评人员签字,签字材料随同项目采购材料一并存档备查。
(三)20万元≤预算额度<自治区工程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的,由项目归口实施部门,按学校现有管理规定,完成立项、采购审批等流程后,将项目有关材料报至国资处,由国资处通知所有入围单位进行密封竞价,组织相关部门代表进行评选,书面记录评选情况,参评人员签字,签字材料随同项目采购材料一并存档备查。
如参加密封竞价不够三家,原则上应另行组织竞价,可通知其他入围施工单位或入围名次之外的施工单位参加竞价。
确定各具体项目的施工队伍后,由项目归口实施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单项施工合同(或补充协议)。
十、关于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及绿化、电力、消防、净化通风)等单位选择
参照前述第九款的要求,按不同的采购限额区间通过竞价方式选择中标单位。竞价单位应不少于三家,竞价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
十一、其他事宜
(一)项目归口实施部门应尽量合并项目,提高采购效率,节约采购成本。
(二)自治区工程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按当年财政厅公布的数额为准。
(三)属于应急抢修项目,按学校相关应急管理办法实施。
(四)项目涉及立项论证及送审等流程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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