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培养科
- 编辑:培养科
- 发布时间:2023-08-30
相关二级学院、培养单位:
根据《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暂行)》(附件1)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本次中期考核时间截止2023年10月16日。
(二)由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中期考核的系统报送暂缓,后期报送的时间和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三)中期考核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自行安排开展,但应至少在中期考核评审前一周将中期安排填写在线表格(表格仅对各学院、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人员开发,链接另行通知)上报研究生学院。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专家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校级抽查督导。
(四)要求二级学院、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督导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全过程督导,认真填写《桂林医学院研究生论文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2),此表作为过程性材料自行存档备查。督导专家应将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事后梳理总结上交本学院或培养单位,作为中期考核工作总结中的组成部分。
二、考核对象
完成第二学年学习,并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需要重新进行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
三、考核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考核内容、考核步骤、考核成绩评定及结果处理等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一)对于欠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研究生,需在考核前补交完有关费用(欠费名单另行下发),否则考核不予通过。
(二)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应在中期考核前按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核查研究生成绩是否合格。课程学习平均成绩、专业课和专业英语平均成绩不合格者,中期考核不合格。因此要求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在中期考核前必须完成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的学习和考试,并将成绩录入“系统”。
(三)研究生应先填写《桂林医学院中期考核情况表》,对入学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理论知识学习、科研能力、教学工作、临床工作和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自我总结。然后提交中期考核相关材料给导师、中期考核小组秘书审核,审核通过才可提交《研究生中期考核申请表》安排中期考核时间。(中期考核相关表格详见附件3)
(四)要求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的意识形态审查工作,导师和中期考核小组要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内容和方向进行意识形态把关,涉及人类受试者、动物实验的研究还需要提供伦理审查通过批准函。
(五)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考核小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在半年内进行补考核,如补考核仍不合格和未参加考核的研究生给予延期毕业处理。
(六)开题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和研究内容,如有特殊情况,由研究生提交《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变更申请表》(附件5)及重新开题相关的所有材料,所在学科中期考核小组组织重新开题论证。通过开题后3个月内,研究生提出中期考核申请,按照中期考核常规流程进行。
(七)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原件作为重要的教学档案一式两份,一份自行妥善保管,待毕业时整理归入培养手册上交,作为毕业档案存档;一份上交所在学院或培养单位进行存档,研究生学院将在今后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检查中进行抽查。再次中期考核的材料必须完整,与第一次中期考核的材料存档要求相同。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应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将《***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总结》、《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变更申请汇总表》(附件6)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临桂校区明德楼325办公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5893516,联系邮箱:122014052@glmc.edu.cn)。
附件:1.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暂行)
2.桂林医学院研究生论文环节质量评价表
3.中期考核相关表格
4.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5.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变更申请表
6.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变更申请汇总表
桂林医学研究生学院
2023年8月28日
-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桂林医学院研究生论文环节质量评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中期考核相关表格.rar】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 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变更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变更申请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