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培养科
- 编辑:培养科
- 发布时间:2023-04-04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须在论文答辩前一个月完成结题工作,现开展我校广西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和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今年即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和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
达到项目申报书的预期成果。
凡获得资助的项目在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项目编号)”或“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项目编号)”,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No.)”或“Graduate Research Program of Guilin Medical University(No.)”。未按要求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三、结题流程
(一)准备结题材料:结题者填写结题报告和汇总表(见附件1-3),向所在学位点提交申请。
(二)二级学院评审:二级学院对项目结题材料自行组织完成评审,给出结题评审意见,并于5月10日之前将整理好的结题材料报送研究生学院。
(三)研究生学院审核: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有争议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二次评审,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予以结题。
(四)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4、5)提出申请,报研究生学院批准,至多延期12个月。
四、其他
(一)结题材料报送地址:临桂校区明德楼325研究生办公室,电子邮箱122014052@glmc.edu.cn,联系人黄老师,电话:5893516。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结题材料应包括结题报告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结题报告纸质版须附上最终成果打印稿、专著、论文等(应提供摘要、封面、目录页、版权页等),且须提交一式三份。
(三)对于延期结题或无故不提交结题报告者,在未结题期间不受理其导师及其指导的其他研究生提出的区级、校级的研究生教改和科研项目申报。
(四)如延期一年后仍不能结题者,将追回项目经费,三年内不受理其导师及其指导的其他研究生提出的区级、校级的研究生教改和科研项目申报。
(五)对于出现无故未按时结题项目所在的二级学院(单位),将在下一轮项目申报中酌情扣减相应项目的申报名额。
附件:1.广西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区级)
2.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校级)
3.区级和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4.区级和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5.区级和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23年4月4日
- 附件【附件1.广西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区级).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桂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校级).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区级和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区级和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区级和校级硕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题延期申请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