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培养科
- 编辑:培养科
- 发布时间:2022-09-20
桂林医学院简介
桂林医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桂林医学院创建于1935年,前身为广西省立桂林高级助产护士学校,是全国建校历史较早的医科院校之一。1958年学校升格为桂林医学专科学校,1987年升格为桂林医学院,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5年获得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同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5 年起先后与中南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等2 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至今已培养硕士研究生2337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8 人,2021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临床医学获批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现有临桂、东城、乐群三个校区,设有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等23个学院(系、部),9所附属医院、28所临床实习医院。我校拥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三个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设有临床医学、药学、生物技术等26个本科专业和4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拥有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级各类学生近3万人。
桂林医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继续开展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类。
(三)正在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四)申请的专业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科相对应。
(五)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二、招生专业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105101 |
内科学 |
105111 |
眼科学 |
105102 |
儿科学 |
105112 |
耳鼻咽喉科学 |
105104 |
神经病学 |
105113 |
肿瘤学 |
105106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105114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105107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105116 |
麻醉学 |
1051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105117 |
急诊医学 |
105109 |
外科学 |
105127 |
全科医学 |
105110 |
妇产科学 |
105128 |
临床病理学 |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19日。
报名方式:登陆“学信网”,点击“快速入口”右侧的“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管理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信息注册及提交学位申请。
四、现场确认(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应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1.第一学年学费交费凭据;
2.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医师资格证,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交承诺书(附件);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同及承诺书(附件)。
(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主页另行通知。
五、课程学习和水平认定
(一)课程学习
根据《桂林医学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2022年版)》设置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学校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线下课程为两门思政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利用节假日现场授课;其他课程为全国医科院校研究生院联盟SPOC平台录播课。为贯彻“生命至上”理念,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校内不予安排课堂授课。课程学习结束参加学校组织的结课考试,通过课程考试后,授予相应学分。
(二)水平认定
1.学位课程水平认定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学习结束后参加结课考试,成绩合格(其中必修课程成绩达到70 分以上,其余课程成绩达到 60 分以上)且修满相应学分,可视为通过学位课程水平认定。(通过者可获得《研究生课程结业证明》)
2.英语及学科综合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申硕人员须参加并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专业所要求的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3月,有关安排具体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3.临床专业能力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必须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校视为通过临床专业能力考核。
六、学位申请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合格,并通过国家统考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流程。且必须在论文答辩前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一)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导师。申请人与导师双向互选,并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2.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必须按学校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二)学位授予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申请学位具体工作按学校当年工作安排统一进行。
七、培养年限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5年内完成并通过学校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在7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在8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八、学费标准
学费:45,000元/生,15,000元/学年,按3学年缴纳,超出3年不再收费;教材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九、其他
(一)考生联系电话须为本人常用手机号码。
(二)请登录平台提交申请的申请人自行加QQ群(群号:794525936,群名称:桂医2023级同力研究生班),验证信息请输入:姓名+平台注册ID。
(三)其他事宜请密切关注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桂林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后续通知同步发布。
(四)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六) 咨询电话:0773-5893516;邮箱:yjsy@glmc.edu.cn。
附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及承诺书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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