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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桂林医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增选工作的通知
  • 作者:李迪
  • 编辑:黄宝娇
  • 发布时间:2023-09-15

临床医学院、临桂临床医学院:

根据《桂林医学院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导师资格管理规定》(桂医研教〔202324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4年临床医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增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当前符合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但尚未取得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且原则上为我校在职人员。

二、遴选原则

(一)以博士研究生教育需求为导向,贯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遴选中既要注重学术标准,又要重视教师立德树人,按学科专业择优选聘。

(二)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各临床医学院进行初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公示后,将初审通过的导师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复审,研究生学院复审通过的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可申请的导师类型和学科专业(详见附件1

(一)导师类型

本次遴选导师类型: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学科

本次参与导师遴选的学科为临床医学(1002

四、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导师个人申请。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2日。

1、申请人填写《桂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审批表》(附件2)、《桂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汇总表》(附件3)、《桂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支撑证明材料》(附件4)。

2、附件4中科研成果材料须为近三年(2020.1.1-至今),学术论文需提供封面、封底、目录、文章正文及收录证明;科研项目材料需有下达的项目批文或合同(材料必须带有项目结题时间和有关部门公章)等背景材料;研究生教材提供封面、含编委信息及ISBN码内页;专利证书、成果奖证书、学术兼职聘书;到账经费材料为近期财务系统上查询经费结果的截图(有明显标识截图时间),或者财务处出具并盖章的在账经费证明(提供原件),在账经费有效时间范围为202391日至922日。以上材料,除经费证明外,其它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按模板要求填写,沿左侧装订,并提供一份PDF电子版文件。

3、申请人在确定附件2、附件3、附件4填写无误后,各提供电子版文件(各一份)及附件2、附件4纸质版文件(各两份),经申请人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申报后提交申报学科、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申请人原则上只能在实际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遴选导师资格,填报相应的专业代码)

4、个人材料上交电子版文档应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请以申报培养单位代码_姓名_专业代码命名,压缩文件中的各种材料请以申报培养单位代码_姓名_专业代码_材料名方式命名。申报培养单位代码见附件6

(二)学院初审。2023923日—20231013日。

各临床医学院必须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形成拟通过的导师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桂林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遴选汇总表》(附件3)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及决议(分委会主席签字盖章)、附件2、附件4、附件5电子版文档及纸质版于20231017日前交至研究生学院3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y@glmc.edu.cn。(申请人的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由其人事关系所在二级学院(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人严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遴选程序)

(三)研究生学院审核

研究生学院自20231018日开始对各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与要求如下:

(一)本次导师遴选仅通过线下方式进行,请申请人按时提交遴选材料,逾期将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且后果自负。

(二)因应国家及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核心课程建设需要,所有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近三年来参与研究生课程教学教研的情况,或者未来可以主讲研究生课程的开设计划。

(三)申报材料形式上要求完整、规范,表格格式须以附件上(下载)的为准,不能擅自更改或加减。

(四)申报纸质材料研究生学院接收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明德楼研究生学院325办公室;(联系人:李迪;联系电话:0773-5893516QQ号码:56278749


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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