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黄雅丹
- 编辑:黄雅丹
- 发布时间:2024-09-2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我校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对象
所有攻读我校硕士、博士学位的2023级研究生,以及往届需要进行开题的研究生和完成导师配对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二、开题报告时间
(一)开题线下开展时间
本次开题报告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者可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2),但须在本学期末前完成开题。
(二)开题系统填报时间
本次开题报告使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开题申请、开题材料下载和开题结果登记,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4(如后续系统进一步优化,将另行通知)。开题申请系统填报截止2024年9月27日,未完成开题申请流程者将不能在系统下载开题材料。开题结果系统登记原则上要求在开题评审会后一周内完成,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7日,如因延期和再次开题则相应的结果登记时间可申请往后延,最迟不超过2025年1月12日。
三、开题报告工作安排
开题报告工作的内容和基本要求、组织和程序、成绩评定及结果处理等详见“管理办法”,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各培养单位按“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统筹安排。
四、开题报告督导工作
(一)由于系统开题申请不设置开题时间地点的填报,请培养单位安排时注意收集开题信息,并至少在开题论证评审前一周将开题安排填写在线表格(表格仅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人员开放,链接另行通知)上报研究生院。校级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校级抽查督导。
(二)要求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督导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全过程督导,认真填写《桂林医学院研究生论文环节质量评价表》(附件5),此表作为过程性材料自行存档,将在下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检查中进行检查。督导专家应将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事后梳理总结上交本单位,作为开题报告工作总结的组成部分。
五、注意事项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紧密结合申请人所属学科专业进行。
(二)开题报告评审会使用材料可在完成开请申请流程后,在系统下载。开题材料包括: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文献综述(自行准备)和《桂林医学院研究生文献综述完成情况考核表》、《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开题评议表》、《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分表》(系统下载),以及PPT和评审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要求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的意识形态审查工作,导师和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要对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方向进行意识形态把关。
(四)硕士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要求3名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专家,且至少3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博士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要求5名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且至少3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会将行业专家纳入专家组成员中,具体实施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酌情安排。
(五)要求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汇报时间不少于10分钟,针对评审专家提问答辩时间不少于5分钟;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汇报时间不少于15分钟,针对评审专家提问解答时间不少于10分钟。学生答辩时导师必须在场,但不能担任评审专家,打分时须回避。
(六)开题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三种。“修改后通过”者需在1个月内完成开题材料的修改,经导师和学科审查合格后,报培养单位同意方可开始学位论文工作;“不通过”者应尽快进行修改或重新选题,在三个月内且于本学期结束前按原程序完成再次开题评审,由评审会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对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开题报告和第二次仍未通过者将顺延参加下一批次开题报告(不得超出最长学习年限)。
(七)研究生或导师对开题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填写《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复核申请表》(附件6),在评审会结束后3天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培养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复核的决定。
(八)开题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和研究内容,如有特殊情况,由研究生提交《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变更申请表》(附件7)及重新开题的所有材料,经导师、学科和所在培养单位认定,审批同意后,按原开题评审程序重新进行开题评审。
(九)研究生开题报告材料的原件作为重要的教学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自行妥善保管,待毕业时整理归入培养手册上交,作为毕业档案存档;一份上交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存档,研究生院将在今后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检查中进行抽查。再次开题的材料必须完整,与第一次开题的材料存档要求相同。
六、材料报送
开题报告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应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单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总结》、《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变更申请汇总表》(附件8)和《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汇总表》(附件9)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交至临桂校区明德楼325办公室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5893516,联系邮箱:122014052@glmc.edu.cn)。
附件:1.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
2.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延期申请表
3.研究生开题和中期系统流程操作说明(学生端)
4.研究生开题和中期流程系统操作说明(导师和单位管理员审核)
5.桂林医学院研究生论文环节质量评价表
6.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复核申请表
7.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变更申请表
8.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变更申请汇总表
9.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核汇总表
研究生院(处)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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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3.研究生开题和中期系统流程操作说明(学生端).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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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5.桂林医学院研究生论文环节质量评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6.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复核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7.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变更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8.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变更申请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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